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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5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强奸?“零口供”?挖出证据照样逮了

作者: 本报记者韦藿珍通讯员阙海斌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751
    北流市松花派出所民警冯相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以高度的责任心,历经半年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自认为自己作案天衣无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冯相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经过三个多月耐心细致的调查取证,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成功将其绳之以法。今年7月10日,经北流市检察院批准,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辉执行逮捕。
    出租屋内发生强奸案,嫌疑人玩失踪
    2014年11月21日,李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北流市荔枝公园附近的出租房内被一老男人强奸了。民警冯相立即到现场侦查,同时联系刑侦技术室的民警勘查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经努力,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杨某辉,他已离开北流,不知所踪。
    坚持不懈追踪半年,嫌疑人终归案
    面对困难,办案民警冯相迎难而上,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查找嫌疑人的下落,并多次到其所在地大里镇的家中进行摸排。经过冯相半年的努力,获悉杨某辉已回到家中。今年4月2日,办案民警秘密赶到杨某辉家,将自认为风头已过从南宁潜回家中的杨某辉抓获。
    斗智斗勇又三月,嫌疑人被逮捕
    杨某辉虽然归案了,但其自以为作案时没有他人在场,自己不承认公安机关无法处理他,于是对民警的审讯一问三不知,矢口否认自己的恶行。由于收集到的证据不够充足,公安机关决定对杨某辉执行监视居住。决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冯相暗下决心。为了将杨某辉绳之以法,冯相加大了调查取证力度。多方调取相关录像资料和走访相关人员,终于在收集到充分的证据后,于今年7月7日再次将犯罪嫌疑人杨某辉刑事拘留并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0日,北流市检察院批准对杨某辉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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