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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08 第B03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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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可领300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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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冰)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可领取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正在抓紧落实该项补贴的发放。 本次补贴发放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经县(区、市,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直属部门批准派驻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乡镇工作补贴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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