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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7 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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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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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立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26日上午,全市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满昌学出席会议。 与旧法相比,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和食品进出口等方面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会议要求,新法施行后,各部门要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和有效。要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销售各环节监督抽验力度,并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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