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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 第C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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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护林员滥伐林木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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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瑜通讯员方治李婷)护林员的职责本是保护森林资源,但为谋取一己私利,却知法犯法,铤而走险,伙同他人乱砍滥伐本应守护的林木,自酿苦酒自己喝。近日,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护林员黎某到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福绵分局投案自首。 4月14日,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福绵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福绵区沙田镇中流村的桉树被人砍伐。接到报案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实地勘查和调查走访。经查,案发现场位于福绵区沙田镇中流村塘冲岭,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滥伐林木面积0.28公顷,树种为尾叶桉,总蓄积量12.5立方米,总出材量9.4立方米。通过调查走访,并采取多种侦查手段,案情逐步浮出水面,护林员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局多次带民警前往黎某家中向其家人宣讲法律,动员其家人规劝黎某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黎某家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其思想工作。 近日,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护林员黎某到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福绵分局投案自首。原来,今年4月初黎某伙同陈某华、陈某福在没有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砍伐位于沙田镇中流村塘冲岭林地上的桉树。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涉嫌滥伐林木。 目前,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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