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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真不要脸——

信手一指 桉树“开卖”

作者: 本报记者曾昶通讯员杨小龙 梁伟烽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94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然而,两位木材经销商却是被亲眼目睹的桉树林所迷惑,中了骗子的圈套。
    2014年8月,林某勇对两名中介谎称,其在博白县双旺镇周旺村大碰肚队横劲岭上有100多亩桉树出售。8月30日,两名中介找到吕某介绍生意。随后吕某和两名中介一同跟随林某勇走了几个山岭察看桉树,林某勇对每座山岭的名字以及种植情况说得一清二楚,让吕某信以为真。吕某便与林某勇签订了买卖木材协议,并向林某勇交了1.8万元作为定金。同月31日,吕某又将一张存有15.2万元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林某勇。次日,吕某发现被骗即将该银行卡冻结,但林某勇已经取款6000元。吕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8月的一天,林某勇又向另一名木材经销商童某“推销”桉树。9月20日,童某派了两个朋友跟林某勇到山岭察看。林某勇将二人带到别人种植的桉树林里,称这就是自己已经种植了五年的桉树,约有100亩。9月21日,林某勇对童某说,这些林木原来人家给22万元都没卖,现在因为急着用钱,愿以20.18万元出售给童某。童某觉得价格不贵,加上派去看货的人说树木大小均匀,便交给林某勇2万元作为定金。9月22日,童某打林某勇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怀疑被骗,急忙派人到林某勇村中了解情况,林某勇的骗局被识破。
    2014年9月25日,林某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林某勇被拘后,公安机关扣押赃款2万元,返还给童某。
    今年2月12日,博白县检察院对林某勇涉嫌诈骗犯罪一案提起公诉。5月7日,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林某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被告人林某勇退还人民币2.4万元给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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