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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2 第B03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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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放狠招治垃圾短信,违者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
促销短信不能再随意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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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陈明兰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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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纯棉便宜浴巾吓到了,今天淘抢12点0元购,买一送一,来疯抢吧。”“亲,父亲节倒计时开始了,全场一折起。”这几天,市民王静收到不少这样的短信,让她不胜其烦。“虽然这类商业性短信息与欺诈短信有所区别,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就算是垃圾短信了。”不过,她以后或许不会再碰到这样的烦心事,近日,工信部网站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6月30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新规,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短信服务提供者和内容提供者均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商业短信的,应当立即停止发送;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同样不得再发送内容相同或相似短信。此外,违规发送商业短信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市民不堪其扰:促销短信几近泛滥 “遇到节假日或者网购节,就会接到一些卖楼、卖保险、搞促销的短信息,一般的垃圾信息手机拦截功能还可以屏蔽,但是一些106号段的信息就拦截不了。”在某建筑公司上班的陈小姐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种类繁多的垃圾信息,高峰时一天七八条。“碰见一些奇怪号码的短信,手机又拦截不了的,会习惯性地直接删除。” 陈小姐称,她是淘宝“剁手族”,购买过的店铺少说也有上百家。网购商品多了,随之而来的商业短信也多了。“比如曾买过衣服的网店,经常会发一些新品上架的消息,有时候一小时好几条。甚至一些店铺很久不去了,还会收到:亲爱的某某,希望你常回来看看之类的消息。”在其手机中,记者看到从5月20日至29日,以106开头的商业信息就有16条。 和陈小姐一样,大学生晓玉的手机也成了商业短信“重灾区”。“我不仅爱网购,还喜欢参加微博、微信上一些官方平台发的调查问卷,参与抽奖。这些问卷需要填写手机号,所以各种推销信息也找上了门。” “在柜台购买过产品的用户,我们一般都会留下其联系方式,再有优惠时就会发送短信告知。”在南城百货某化妆品专柜工作的翟小姐说,“看到在规定中表示这样的行为可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市民点赞:未回复视为不同意接收 市民王静边翻短信边说:“看,有卖仿奢侈品的加微信息,还有新开饭店的宣传信息,我几乎每天都会收到‘垃圾信息’。”对于处理这些信息的方法,她说,她每次都是直接删了,“不知道这个也可以举报。”记者在玉林城区街头随机采访了10多名手机用户,发现每位短信用户都收到过各类商业短信“小广告”,但他们大多看后一删了事。要不就是装了软件,直接屏蔽了。 记者咨询了几大通信运营商了解到,中国移动的用户如果收到垃圾短信,可以转发至“10086999”,或拨打“10086”举报。除中国移动外,其他的通信运营商都设置了相关的投诉平台。此外,市民如收到此类的商业性短信,除了可以向几大通信运营商举报外,还可以向工信部“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按照新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服务的网络或者业务接入服务。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计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未经用户同意、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或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均不得发送商业短信息。 新规定出台,多数市民表示赞同:“这样子蛮好的,整天收到垃圾信息,这样可以免受骚扰。特别是其中提到的‘未回复视为不同意接收’,这条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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