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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9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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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行政诉讼法 助推法治玉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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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还有“双重兜底”,即“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及“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个亮点:行政案件的管辖将会有重大改变。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一是大部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法院作第一审,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第二审,大部分这类案件,各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将不再审理;二是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跨行政区域审理非本辖区案件的法院将会出现,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可能要到本区域以外的法院应诉。做出这样的新规定是为了排除地方干预,保障公正审判。 第五个亮点:新行政诉讼法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规定了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新行政诉讼法明确了采用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法院不采信不采用,防止行政机关利用特权和优势收集可能使老百姓在行政诉讼中处于不利的证据,让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和权利义务对等。 第六个亮点: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过去,复议机关如果维持原行政行为,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做被告,这使得一些复议机关为了不当被告,在行政复议时往往是维持原行政行为,对有问题的应当撤销的原行政行为不予撤销,使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被群众调侃为“维持会”,新行政诉讼法改变了这一做法,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的,也将成为被告,这将鼓励复议机关积极履行职责。 第七个亮点:当前,行政诉讼执行难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为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执行性,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罚款,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个亮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将涉及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职权,限制公平竞争,不履行行政合同和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依法予以裁判,新行政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法院予以纠正补救的审判权。 第九个亮点: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必须作为,不能不作为。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时,法院可以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职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解决了以往行政机关的消极违法行为。 第十个亮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裁判方式将有重大改变,主要有: 1.不再判决维持被诉的行政行为;2.可以判决变更被诉的行政行为;3.可以判决行政机关给予补偿;4.可以判决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5.可以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6.可以判决确认被诉的行政行为违法;以上只是随机列出介绍,不包含全部新的裁判方式。 裁判方式的重大改变,目的是要让行政机关切实承担起行政执法违法应承担的责任,切实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须依法,侵权要担责。 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对老百姓是一个福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严峻挑战,对人民法院来说,如何贯彻执行好新行政诉讼法是一个任务艰巨的新课题。旧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4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403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79件。在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案件2338件,约占58%;判决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案件766件,约占19%;撤诉的645件,约占16%;其他以驳回起诉等方式处理的282件,约占7%。案件类型涉及“三大纠纷”、公安、国土、税务、教育、计划生育、环保、社保、安全生产、工商、卫生、民政等行政执法领域,两级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在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新形势任务,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必须重新起跑,迎接即将到来的机遇和挑战。 为宣传好新行政诉讼法,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玉林市两级法院自今年3月份以来就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培训准备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到各县(市、区)给当地政府及其有关行政机关宣讲新行政诉讼法,共培训1800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行政诉讼法施行的新闻发布会;全市两级法院在玉林城区和各县(市、区)同步开展了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宣传日活动,两级法院的全体行政审判法官到街头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活动,分发宣传资料,回答相关法律问题,共分发新行政诉讼法宣传册8000多份,新行政诉讼法知识卡片约9000份,为新行政诉讼法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实现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助推法治玉林建设,玉林市两级法院确定了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的五个工作新思路: 一是加强诉权保护,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二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坚持严格司法,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胜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五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司法能力和水平。 春风扑面来,正值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无疑是依法治国的有力助推器,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面贯彻执行好新行政诉讼法,必将推动我市法治建设的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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