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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1-19
2015-01-19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为3000元赌债,两厮竟杀害债主

玉州、北流警方联手破获“1·12”抢劫杀人案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843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抛尸现场。
    本报讯(记者陈东通讯员黎勇丘海英)因欠下对方债务,北流两男子以“到玉林取钱还给你”为借口将对方杀害并抛尸。1月16日,这起发生在玉容一级路茂林镇路段的抢劫杀人案,经玉州、北流警方通力合作,已被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1月13日,北流市新丰镇的曾某到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报警称,其丈夫曾某某于12日晚失踪。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松花派出所调查后,发现最后与曾某某联系的人叫宁某聪,为北流市平政镇人。经警方多次询问,1月16日,宁某聪终于供述,为了谋财,他与北流市的苏某金合伙,于12日晚将曾某某杀害并抛尸在玉容公路茂林镇、湿地公园路段的一条排水沟里。
    因案发地在玉州辖区,北流警方马上将情况向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报。
    接到案情通报后,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玉州区副区长、玉州公安分局局长陈立安,玉州分局政委陆建国、副局长庞澎等领导立即率玉州刑侦大队、茂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与北流警方一起,开展侦查工作。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也立即派员参案。
    在湿地公园靠近玉容一级路附近的排水沟,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指认,民警撬开排水沟井盖后,发现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男尸身上有被打痕迹,颈部有勒痕,初步可断定为他杀。经辨认后,确定男尸身份为曾某某。
    为将另一嫌疑人苏某金抓获,玉州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在玉林、北流两地同时开展侦控工作。玉州刑侦大队民警赶赴北流,经摸排,很快发现了苏某金踪迹。16日18时许,民警在北流荔枝公园附近一出租房,将苏某金抓获。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供认,约两个月前,他们在赌博过程中欠了死者曾某某的高利贷3000元。因无钱归还,他们约于20天前准备作案工具、密谋杀害抢劫曾某某。1月12日晚,两人在北流以“到玉林取钱还给你”为借口,将曾某某骗到宁某聪的小车上。到了茂林镇路段,两人将曾某某杀害,抢得曾某某身上现金4300多元,之后抛尸在湿地公园的排水沟。
    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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