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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9-17
2014-09-17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找到“发财捷径” 重婚骗婚陷囹圄

作者: 张仕 赖庆峰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2202
    因为恬不知耻,她变得水性杨花,不守妇道;因为利欲熏心,她以身试法,骗婚敛财!但是,法网难逃,罪责难免,肖玲不仅美好的发财梦想被击得粉碎,而且给自己招来了身陷囹圄的可悲下场。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肖玲最终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4.74万元。
    新婚不久 又嫁他人
    早在2008年,出生于容县十里镇、当时已28岁依然待字闺中的肖玲,眼看就是一个“剩女”,家里人无不为她的婚姻问题而发愁,她自己也是心急如焚。
    后经人介绍,肖玲与北流市的刘某认识,接触一段时间后,彼此互有好感,认为对方值得自己信赖和托付。在当年3月,他们到容县民政部门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
    年近三十才为人妻、为人媳,肖玲在婚后的生活中,理应好好珍惜,用心呵护,共同谋求幸福的生活。但她没有那样想,更没有那样做,反而因为生性随心所欲,婚后不久便觉得在刘家的生活单调乏味,整天有家不回。
    对于一个新婚不久的农妇来说,整天有家不回已经招来左邻右舍的说长道短。但由于肖玲不仅好吃懒做、追求享受,而且从小养成了放荡不羁、不知羞耻的品性,所以她全然不顾,依然我行我素,更做出了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来。
    而肖玲之所以有家不回,原来她为了找到自己渴求的浪漫而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然后瞒着家人和亲人,暗地里频繁与别的男人交往、幽会。特别是与北流市的梁某交往认识后,她刻意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当年6月与梁某到北流民政部门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而过起了夫妻生活,当时她与刘某结婚仅3个月。
    厚颜无耻 再度嫁人
    一女嫁两夫,不仅道德缺失,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然而,肖玲却没有半点羞耻感和负罪感,在周旋于刘某和梁某两个男人之间的同时,再度超越作为一个女人应当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而第三次与人结婚。
与刘某和梁某结婚将近3年时,肖玲厚颜无耻的劣根性又一次暴露无遗,她别有用心地在容县县城租房子住,然后时时处处刻意装扮自己来制造尚未结婚的假象,并且到处散布自己尚未结婚的消息,对不了解其真实情况的朋友或刚刚认识的人,则是没有任何顾忌地叫对方帮忙介绍对象。
    2011年2月,名叫“阿容”的容县妇女对肖玲所说所做的一切信以为真,然后把她介绍给家庭经济比较殷实的杨某相识。
    由于前两次已经分别在容县和北流的民政部门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肖玲敏感地意识到,一旦答应与杨某前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仅办不了,还会穿帮露馅而前功尽弃,甚至招惹麻烦。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她绝对不会主动提及,若是对方有人提及,她就以各种借口进行搪塞。
    但是,如何才能让杨家人更加信服自己而不会产生怀疑呢?她煞有介事地以其父母亲的名义向杨家人撒谎,声称其母亲提出要8000元钱作为礼金,其父亲则要求男方把婚宴办得隆重、大气一些,别让人瞧不起。对此,杨家人认为均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没有任何异议而一一照办。
    对于杨某家来说,2011年5月19日可算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因为杨某在亲朋好友的一派祝福当中,与肖玲举行了相当隆重的婚礼仪式,单是当天的酒席就摆了40桌左右。而已经两次嫁人的肖玲,则是第三次在众目睽睽之下身披婚纱与人拜堂成亲,此后与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利欲熏心 骗婚敛财
    2013年2月,肖玲经人介绍与植某相识,并且口口声声表白愿意嫁给对方为妻,植某为此心花怒放。但是,他哪里料到自己掉进了一个人财两空的温柔陷阱里。
    在往后的交往中,肖玲挖空心思地变着法儿向植某索要钱财。其中在双方交往仅仅一个星期时,她便以购买结婚戒指为借口,向植某要了1600元。又过了一个星期之后,肖玲谎称自己在北流有一套商品房需要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又一次从植某手上要走了2300元钱。
    先后两次有求必应地满足了肖玲的要求,植某自以为进入谈婚论嫁乃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遂向肖玲求婚,提议双方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果,肖玲抓住植某急于结婚的迫切心态,在他多次提出结婚请求后,以她的母亲提出给了彩礼才能结婚为借口,狮子开口般要植某给2万元作为彩礼。对此,不知有诈的植某信以为真,如数将钱存入肖玲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植某身上尝到了甜头,肖玲好像找到了人生的“发财捷径”一般兴奋不已,继而如法炮制,把黑手伸向了另外一名单身男子。2013年7月中旬,肖玲经人介绍与黄某相识后,她故伎重演,以购买衣服、缴交商品房物业管理费、帮忙购买电脑以及给其母亲彩礼为借口,先后4次从黄某手中骗取现金共计2.35万元。
    自投罗网 锒铛入狱
    植某按照肖玲的要求将2万元钱转到她的银行账户后,多次要求尽快结婚,但肖玲总是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托,后来干脆明确拒绝。植某见结婚无望,便想要她还钱,可肖玲早已挥霍一空,根本无力偿还,植某由此觉得自己被骗了,遂于2013年8月19日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植某报案十天后,肖玲有事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但她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竟然会自投罗网,从而走进了铁窗高墙,但愿她能够在失去自由的监狱里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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