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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7-31
2014-07-31 第D3版:好房子 【字体】大 |默认 |
楼市服务台

买房,你有疑问吗?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878
    买房是一件大事,牵涉到的问题方方面面,为给广大市民提供直接的购房咨询服务,《玉林日报·玉林人居》已推出“楼市服务台”栏目,得到众多市民的参与,并力求将此栏目打造成为人居周刊的品牌栏目之一,突出专业性、互动性,引起更大的关注度。
    如果您买房时遇到任何疑问欢迎添加“玉林日报玉林人居”或“yulinrenju”微信公众号并留言或添加QQ群:153513229向我们提问,《玉林人居》购房专家团成员将为您提供准确的答案,留下手机号码的读者将优先得到回答的机会。同时,每周四《玉林人居》将会开辟专栏公布解答内容。
    李女士:中介公司代我办理了相应的贷款手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导致我使用高贷款利率的,中介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玉林人居:购房者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中介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代购房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如果中介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理了贷款手续且合同中中介公司并未对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作以承诺的,因为银行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购房成本增加的,则中介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无权要求中介公司赔偿损失。
    郭女士:我想知道,如果购房合同上原本是10月底交房,同时也有约定当月交二书一证,但直到11月中下旬才交钥匙和装修,请问这算逾期交房吗?
    玉林人居: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判断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的主要依据,合同关于交房的约定一般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房屋交付条件和时间的约定,另一个方面是房屋交付标志约定。根据郭女士的描述,合同对交房时间约定为10月底,是明确的。但是郭女士的描述未涉及合同对交付标志的约定。假设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志是交钥匙的话,开发商直到11月下旬才交钥匙的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陈先生:我想了解下半年玉林楼市有哪些新项目入市?
    玉林人居:今年下半年,玉林入市的新项目较多。其中,江南片区有南兴·盛世江南二期乾隆苑、滨江公馆三期凤凰城、天湖·御林湾二期等,玉东新区有祥隆花园、富盛·幸福汇、中鼎·公园里等,另外还有鑫星·壹环里、钊原·御景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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