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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第B03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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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7天可退货 |
提醒:要善用利器维护合法权益 |
作者:
本报记者陈立萍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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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物品有了质量问题怎么办?商家不肯退货怎么办?……3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网购、电视购物等“7天后悔权”,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善用这一利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黑心店家,可拨打12315投诉。 案例:商品有问题却遭遇退货难 在玉林城区某单位工作的陈女士闲暇时喜欢逛淘宝。去年10月,陈女士在淘宝网上买了一条裙子,看图挺漂亮,到货后却傻眼了。裙子大致与网上图片一样,但一些小细节出现问题,裙子后背的拉链因车工问题全部拉上后出现一截拉链布,且该拉链布与领子缝合,无法剪掉,从后面看来,原本应是圆形的领子出现了一小截开叉,非常难看。陈女士当即拍下图片,并与客服联系。陈女士认为裙子与商家的图片及描述不一致,且该问题影响穿着,希望退货,且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交涉了几天,客服坚持称裙子设计就是如此,且该问题并不影响衣服的性能,不属质量问题,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陈女士颇感气愤,于是申请了淘宝客服介入,并上传了相关图片证据。最后,淘宝客服判定商家须给其办理退货,退货运费由商家支付。 解答:“7天后悔权”让网购更放心 像陈女士这样的经历,不少网购达人都或多或少遭遇过。玉林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网络、电视、电话等远程购物兴起,由于不能看到实物、不能进行试穿或试用等原因,很多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性缺乏辨认,导致收到货物后后悔。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规定,无疑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消费者网购可以更加放心。不过,消费者要注意,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另外,有些商品并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分别为: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它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调查:“7日无理由退货”已“喊”起来 虽然新《消法》3月15日才正式实施,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京东、聚美优品、苏宁易购等已提前实施“七日后悔权”等条款。其中,京东商城规定,购买京东自营商品7日内(含7日,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不过,在商品无任何问题情况下,需买家自行承担运费。聚美优品打出了“30天拆封无条件退货”规则。苏宁易购退换货政策因各品类商品的特性不同有差异,但多数可7天内无理由退货,如乐器、鞋靴、服饰箱包、运动户外、家纺、家居、家装建材、清洁等商品,若商品及包装保持苏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在退换货期限内,可以无理由办理退换货。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商城也对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作了规定,如京东商城规定个人定制类,鲜活易腐类,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等9类商品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聚美优品规定,对于高价值商品,食品类商品、贴身衣物(如内衣袜子等)售出后无质量问题不支持退货。消费者在网上选购商品时,要注意查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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