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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3-04
2014-03-04 第A03版:聚焦2014全国两会 【字体】大 |默认 |

给孩子一个更牢固的“安全岛”

作者: 新华社记者姜潇 潘强 曹国厂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418
3月3日,西安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陪伴收治的弃婴玩耍。(新华社记者李一博摄)
    性侵、虐童、弃婴、意外伤害……去年以来,侵害儿童身心安全的事件频发,既触犯了法律,也逾越了道德底线。事件的背后,既有着转型期社会的多重矛盾交织的因素,也暴露了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来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呼吁:政府和社会需要从立法和社会保障等层面加大力度,尽快给孩子们营造出更牢固的“安全岛”。
    性侵幼童:“嫖宿幼女罪”存废应尽快定论
    在社会舆论痛批这些罪行的同时,是以“强奸罪”论处还是以“嫖宿幼女罪”受到惩罚,一直是此类案件审判中被关注的焦点。
    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认为,在性侵案件中,儿童本身就是受害者,如果给幼女贴上“卖淫女”的标签,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不利于对幼女权益的保护。
    去年10月24日,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提出,以金钱财务等方式引诱幼女发生性关系,知道或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意见》表明高法的态度,透露了积极信号。
    孙晓梅代表认为,在贯彻我国法律关于给予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的基本原则下,“嫖宿幼女罪”的废存问题不能再无休止地被拖延。
    虐童无“罪”?相关法律空白要尽快填补
    虐童事件,令人发指。而令人尴尬的是,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虐待儿童设置的法律。有学者指出,法律在虐童罪上的空白,一定意义上纵容了儿童暴力案件的频发。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提出,适时修订刑法,确保“虐待儿童从重处罚”,真正体现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
    常年奔走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孙晓梅代表说,处理好虐童问题,还需要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设立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给予儿童更多的人文关怀。
    打击“弃婴”:从制度设计上稳妥保护弃婴生命权
    据民政部保守统计,中国每年约有10万儿童被遗弃,其中绝大部分是弃婴。儿童残疾、经济负担、传统观念等因素,使一些家庭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将其遗弃。在此背景下,全国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在争议中低调前行。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表示,弃婴属违法行为,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设立弃婴安全岛,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师范学院院长刘慕仁说,设置弃婴岛的初衷本是尊重生命与人权,是社会的一个善举。但设置弃婴岛并非鼓励犯罪,要重视规避“弃婴有理”的不良风气,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起来,从源头上打击弃婴行为,让弃婴者承担起更重的刑事责任,让弃婴现象逐渐减少。
    意外伤害:留守儿童安全需警钟长鸣
    2013年5月,根据全国妇联发布的报告,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占全国儿童21.88%。换言之,每五个孩子里,就有一名留守儿童。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既然城镇化步伐不可阻挡,一定要妥善安排好对留守儿童的救济,包括制定专项的儿童基金,给予打工家庭切实的社会保障。国家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使生态得到有序发展;儿童是社会的基础,对成千上万留守儿童的保护,也是对一个民族和社会主体的“环保”。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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