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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第B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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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经理”原是“诈哥” |
——容县警方侦破一起案值48.3万元的诈骗案 |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博 通讯员 梁雁 朱立宏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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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容县一名22岁的男子并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赚钱,而是梦想依靠放高利贷发财。这名男子为了获取“生意资金”,先后骗取女友的姐姐及父亲共计45万元现金及一辆面包车。日前,容县公安局松山派出所成功侦破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案发:先“借”45万元 再骗面包车 2013年11月1日,松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夏某报警,称其女儿晓文(化名)通过上网认识的男朋友张某林于10月6日借用其一辆柳州五菱牌面包车后未经其同意就转手卖给了别人。接报后,民警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得知夏某被骗的不止面包车,其和家人居然还被骗现金45万元。 晓文于2012年5月通过手机QQ认识了张某林,之后双方通过手机联系和见面加深了认识。张某林自称是容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的经理,并对晓文展开猛烈的追求,晓文觉得对方条件不错,便答应与之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去年1月,张某林以其物流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一次性向晓文的姐姐借了30万元钱,之后又断断续续向夏某借了15万元钱。10月6日,张某林驾驶一辆小客车到晓文家,称该车是其物流公司的,公司要车辆运送客人,想换夏某的面包车使用几天,并让夏某把其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证、购置证、保险手续全部交给他。没有设防的夏某答应了张某林的要求,但是没想到张某林迟迟不归还其面包车。 2013年10月30日,在夏某的不断催促下,张某林将夏某的面包车开到容州镇周口村路段交还夏某。夏某发觉自己的面包车车牌不见了,遂质问张某林。张某林称车牌被一个外号叫“杨梅佬”的人拆走了,到杨梅镇绿荫圩就可以拿回来。夏某遂要张某林和其一起找“杨梅佬”要回车牌。 当到达杨梅交警中队附近路段时,夏某提出要把该车放到杨梅交警中队保管,等找到车牌后再开走。不料,张某林竟趁其不注意逃走了。夏某怀疑张某林做了见不得光的事,遂请求杨梅交警中队的民警帮忙上网查询其面包车的状况,查询结果让夏某大吃一惊,其面包车已被转户。 案破:核实真身份“诈哥”落法网 松山派出所民警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对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工商部门查询证实没有“容县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而户籍资料查询也显示张某林极有可能为假名。物价部门鉴定,夏某的面包车现价值3.3万元,加上之前所“借”的45万元,张某林涉嫌诈骗的金额总共为48.3万元。 后民警经多方核查,终于查知张某林的真实身份为张某平,22岁,容县石寨镇人,无正当职业,“经理”身份确为子虚乌有。但张某平自知诈骗行径已败露,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惶惶不可终日,遂四处躲藏,这给民警的抓捕带来了难度。为了早日将张某平抓获归案,松山派出所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缉,同时通过多种措施展开缜密的侦查。 2013年12月12日,该所民警最终掌握了张某平的去向,在玉林市铁路派出所的协助下截断了其继续外逃的去路,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张某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由:梦想发大财 骗钱来放贷 张某平初中未毕业便踏入社会,多年来一直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还嗜好赌博,其梦想通过放高利贷来发大财,但却苦于囊中羞涩,于是萌生了诈骗晓文及其家人钱财当本钱的念头。 张某平将骗得的45万元钱拿到广东放贷,本金和利息却无法收回,而晓文的姐姐和父亲夏某又不断催其还钱,其又诈骗夏某的面包车转卖,以便得钱后再往广东追还放出的贷款。之后,张某平直接把夏某的面包车开到租车行,租车行的老板见到该车质量不错,价格便宜,手续齐全,遂同意成交。张某平收到卖车款1.7万元。 2013年10月30日,迫于夏某的催促,张某平只好到租车行把夏某的面包车又租出来欲“归还”,因担心被夏某发觉其车已经被转卖了,便在半路上把车牌拆除丢弃到公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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