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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玉林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640
    本报南宁电(记者黄云)1月18日和19日,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玉林市代表团举行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陈辉光、金湘军、王凯、伍科雄、朱朝霞等代表参加审议。
    经过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2013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与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2014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更加注重保障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广西建设。报告客观总结了去年工作,今年工作思路清晰,一致同意该报告。在肯定报告的同时,各位代表也踊跃发言。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监督形式上更加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在监督制度上更加注重完善工作机制。
    在审议自治区“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自治区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报告全面总结了“两院”去年的重点工作,抓住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完全赞同这两个报告。代表们建议,要加大司法改革创新力度,加强普法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能力,促进政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普遍推广阳光司法,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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