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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8 第B04版:法制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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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以艾滋病威胁抢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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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兴业讯兴业县山心镇人宁许,20多岁的他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曾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出狱后的他不知悔改,沾染上了毒品,为了筹集毒资,他竟以人人谈之色变的“艾滋病”威胁进行抢劫。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宁许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1日16时许,宁许为筹钱吸毒品,骑摩托车窜到兴业县山心镇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虚构黄春驾驶的桂KR9253小货车撞死他的狗为由,把车拦停,扬言其患有艾滋病,并用装有血的针筒顶住黄春的脖子,对黄春进行威胁,抢走其身上的现金3200元。 法院认为,宁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抢劫罪。宁许在吸毒被抓获后主动供述其抢劫的事实,是自首。法院根据宁许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为化名)(杨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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