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3-10-15 第A02版:玉林新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面包车超载50% |
司机一次被记扣12分 |
|
|
|
|
|
|
本报讯(记者陈东通讯员林增崇王裕)10月13日,玉林市居民陈某驾驶一辆12座的面包车搭乘18人欲往福绵管理区方向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陈某被处罚1100元、记12分、暂扣车辆的处罚。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在玉林城区人民西路玉福路口处执行重阳节交通安保任务。9时36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KA852、由市区开往福绵方向的中型面包车有超载嫌疑,便将其拦下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车内密密麻麻坐满乘客,仅驾驶室连司机在内就挤了4人。经过清点,该车共有驾乘人员18人,超出行驶证核载12人的规定。检查中,民警还发现驾驶人陈某竟然穿着一双蓝色拖鞋,当场对其进行了教育。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勤民警对陈某处以1100元罚款、记12分及暂扣车辆的处罚。由于其一次被记满12分,驾驶证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 交警提醒:公安部123号部令实施以后,交通违法成本增加,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将给自己带来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