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3-07-31 第A02版:玉林新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兴业县检察院 |
三项措施抓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
|
|
|
|
|
本报兴业讯近年来,兴业县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11年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508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00多家,被查询个人近3000人次,对全县范围内90%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和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方式方法和作用功效等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推动市场经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是防范职务犯罪的一道屏障,并积极主动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加强与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预防部门与反贪、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密切配合,整理近年来本院自侦案件涉及的受贿、行贿犯罪,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及时更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使行贿档案查询数据库更加丰富和健全。加强与该县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重大建设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共同开展行贿犯罪查询工作,确保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能够公开、公正、透明运行。 明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操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机密码操作,做到高效、规范化查询。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避免延误申请人投标期限等情况的发生,对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会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把行贿犯罪概率较高的单位和个人甄别出来,加以隔离,阻止其实施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将一式二份,一份留档备查,一份反馈查询单位,以保障查询的规范性。(黄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