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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第C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村民拾到“怪鸟”.正要煮汤时.被救下.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

刀下救鸟

作者: 邹江 通讯员 沈茂顺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24
  潘远昌小心翼翼地护理着鹰鸮。
  鹰鸮年纪尚小,飞行能力不足。
    本报讯(记者邹江通讯员沈茂顺)6月19日上午,兴业县大平山镇陈村一位姓梁的老人,在陈村广场晨练时捡到一只神秘的“怪鸟”。正当他要把它杀了煮汤时,春茂集团的职工潘远昌发现了,劝说他留下它一命,并收养了它。后来证实这是我国二级保护鸟类——鹰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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