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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3-04-11
2013-04-11 第C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春雷”猛劈“恶棍”、“巨骗”,让其无处遁形

“恶棍”“巨骗”的末日

作者: □本报记者邹江通讯员冯春晖黎勇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727
   敲诈勒索、诈骗是群众深恶痛绝的侵财犯罪,在“春雷行动”中,玉州公安分局对这两类犯罪重拳出击,接连打掉数个涉嫌敲诈勒索及诈骗团伙,群众拍手称快。
    “公路恶棍”逞恶终到尽头
    2012年10月以来,玉州警方先后接到群众报警称,玉东新区茂林镇有一伙男青年经常阻挠玉容一级路施工,对施工方敲诈勒索,打砸施工方的挖掘机等机械。此外,还用刀砍伤两人,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接警后,公安机关非常重视,指令市局刑侦支队等部门全力支持玉州分局侦办该案。玉州公安分局马上组织警力,以刑侦大队为主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
    今年1月26日凌晨,在经过前期摸排后,收网时机成熟。玉州刑侦大队、南观派出所、茂林派出所全警出动,兵分两组,分别在玉林市银丰世纪城及滨江公馆抓获涉恶嫌疑人文某建、梁某、陈某飞、陈某东、翁某辉。其中,翁某辉为南江街道人,其余均为茂林镇人。
    玉州刑侦大队连夜展开突审,逐一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2012年10月至今,5名犯罪嫌疑人及同伙(在逃)对正在进行扩容改建的玉容一级路秀水收费站至北流界共8个标段的施工工地进行阻挠,勒令各标段停止施工,强行要求工地必须与他们合作,提供工程或干股给他们,如不顺从,则采取暴力手段。有的工程因此被迫停工,有的被迫交纳“保护费”,犯罪嫌疑人则先后非法获利近10万元。
    2012年11月16日凌晨,这伙犯罪嫌疑人为替他人索取赌债,在玉州区会展中心享尼酒吧停车场将受害人谭某胁迫至玉东新区茂林镇一处偏僻山洞中,对谭某殴打勒索得手5万元。
    “药丸”巨骗最终“黯然落幕” 
   用药丸做诱饵,从2012年至今,在玉林城区及陆川等地作案9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这是3月7日玉州区刑侦大队侦破系列特大“药丸”诈骗案,抓获两名陆川籍犯罪嫌疑人供认的犯罪事实。
    3月4日下午,玉州区的庞某到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报称:其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玉州区江南大道一带被两男子以购买“蛇毒抗癌药丸”从中牟取差价为由,诈骗人民币10万元。两名男子特征:一名中等身材,说普通话,年龄约40岁;另一名身材肥胖,身高约173cm,年龄约50岁。
    接警后,南江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玉州公安分局领导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看案发时周边街面监控录像,并结合治安卡口排查,发现两名中年男子系开一辆黑色别克小车实施诈骗。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之前已在玉林城区多次企图实施诈骗,且经常有规律流窜于玉林各县(市)。经对案件进行梳理,发现玉林城区自2012年以来,类似案件有10多起。
    民警对嫌疑人及涉案车辆进行布控。3月7日早上,民警获悉,嫌疑人驾车从兴业往玉林城区方向行驶,陈圣东大队长立即带队,在嫌疑人必经之路进行守候。当天11时许,在玉桂公路城北潘岭村路边,发现嫌疑人靠边停车并吸毒,给抓捕工作提供了良机,遂立即将二人擒获。
    经查,两名嫌疑人分别叫颜某林、李某雄。他们作案的主要手法是:李某雄冒充外地大老板,颜某林冒充本地人,两人租车在城区闲逛,寻找年纪较大的人下手。锁定目标后,两人在较远的地方下车,李某雄上前搭讪,问受害者某某药厂在哪?受害者说不知道,此时,颜某林上前说他知道。李某雄说,每人给100元钱,叫他们带路。去到“药厂”附近后,颜某林说,药厂只卖给熟人,叫他们两人在原地等,他上去询问情况。不久,颜某林拿着药丸的样本下来,李某雄看后说,正是他想要的,治癌症很有效,他愿意以125元每颗的价格大量收购。这时颜某林悄悄对受害者说,因为是熟人,他能以每颗100元的价格买到,叫受害者与其合伙买下药丸,再转手给“外地老板”,赚取差价。在巨额利益引诱下,受害者拿钱给颜某林,在他去“买药”的时候,李某雄再借故离开。
    他们供述,2012年至今在玉林城区及陆川等地利用此种方式作案9起,此起庞某被诈骗10万元一案正是两人所为。诈骗所得,两人用于吸毒、赌博等。警方介绍,仍有部分受害者没有报案。民警呼吁,请未报案的受害者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使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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