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东通讯员林增崇)居住在玉林市区人民西路的蔡某驾车时未携带任何证件,被交警查获后便打电话叫儿子把自己的证件送过来。儿子骑摩托车赶到,结果却被查出是酒后驾驶。 12月24日晚9时许,蔡某接到朋友电话后匆匆出门,驾驶自家的小轿车沿人民西路往市区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人民中路踏浪商厦路口时,因欲逆行而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中,蔡某才发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便请交警给自己一点时间,自己马上让人送过来。征得交警同意后,便走到一旁打起电话来。 10分钟后,一辆摩托车快速开到小车旁边停下来,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便上前检查。不料该男子一开口,就传出阵阵酒味。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到队部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经查,该男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原来摩托车驾驶人正是蔡某的儿子,被查获前曾与朋友一起喝酒,接到父亲电话后,以为已经过去了一两个小时,酒劲已消,于是就驾车给父亲送证,不料还是被交警查获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挂在嘴边,还要落实在行动上,只有自觉抵制酒驾,才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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