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11-28
2012-11-28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侦破覃子才失踪案有功办案民警 获嘉奖记功

作者: 刘理桂通讯员朱剑华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5
    本报讯(记者刘理桂通讯员朱剑华)11月2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忠签发命令,给成功侦破覃子才失踪案办案人员覃剑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陈波、陈祖旭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
    2012年10月21日,玉林市玉州区育才小学学生覃子才失踪后,其家属在互联网及玉林城区发布“寻人启事”和“抢人启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以讹传讹,搞得人心惶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市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指示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消除社会影响。为此,玉州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深入到现场排查线索,分析案情,开展侦查工作。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民警覃剑同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走访排查,发现线索,大胆对报案人所报案情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为侦破案件找到了突破口,在该案侦破中起到关键作用。陈波以及陈祖旭同志,不辞辛苦,忘我工作,在侦破该案中起了重要作用。
    此次嘉奖记功极大地鼓舞了全市公安干警的士气。民警纷纷表示,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以更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更旺盛的斗志,努力投身到日常工作中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玉林新闻网
 
玉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