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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6 第B04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贩卖掺入亚硝酸盐的卤菜致19人中毒

湖南一男子获刑半年罚金五千

作者: 刘良恒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265
    据新华社长沙11月15日专电(记者刘良恒)家住湖南湘潭县石潭镇的黄某在自制的卤菜中掺入亚硝酸盐,致使19人中毒。湘潭县人民法院日前以黄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悉,黄某系湘潭县石潭镇的个体户,从2008年开始经营卤制品生意。今年5月24日,黄某购入素肚片、藕片、兔耳、豆笋、臭豆腐、海带、牛排等原料,掺入亚硝酸盐,加工制作成卤菜半成品。第二天下午,黄某将卤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卤菜成品,分别销售给沈某等35人,致使沈某等19人食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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