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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第B03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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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开展客货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客运车凌晨2时至5时应停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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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林燕实习生尹建弟通讯员林芬兰)9月7日,记者从全市集中开展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上获悉,玉林市交警支队从9月5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将把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向路面,严管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将辖区路段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大队领导,路段落实到每一名执勤民警。交警支队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对辖区道路客运进行全面清理,逐车逐线对道路客车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畅通,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 此外,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切实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客运班线,督促客运企业合理安排班次,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道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道路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予发车;对22时前已经发车的,要积极按照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的要求,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在路面通行管控上,我市将启动所有市级交通安全检查站点,加大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对客运车辆坚持“六必查”,即检查乘车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状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和车辆磨损状态等。严厉整治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以及随意停车上下客。对交通违法突出的客运车辆,要约谈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及有关场站业主,限期督促整改。 本次行动要求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的管理,各交警大队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并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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