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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0 第B02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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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7·2”教练车事故后续报道 |
肇事司机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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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军指认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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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玉林讯7月27日下午,经检察院批准,醉酒后驾驶教练车在玉林市区大南路大牛窝路段连撞9车致1死4伤的肇事司机黄海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事件详见本报7月5日C2版报道)。 据查,7月2日晚21时许,玉州区南江街道新联村下岭垌居民黄海军酒后驾驶一辆车牌为桂K7710学教练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失控,连撞9辆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造成1死4伤后驾车逃离现场。22时,黄海军在家里被交警抓获,第一时间被带到玉林市骨科医院抽血,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醉酒后驾驶。 黄海军到案后,先是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接着再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由公诉机关对其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该事故中受伤的4名伤者中,已有2人出院,还有2人仍在继续治疗。 据了解,黄海军取得驾驶资格已经十多年,据其自称:“除火车外,其他类型的车辆都开过,一直没出过事。”“这一次,是被酒害了。”黄海军不止一次痛心地说。事发前,黄海军驾车行经大南路与苗园路交叉路口时,应朋友相邀在路边的大排档吃饭,席间喝了一些白酒。“本想着离家不到2公里的路,谁知道半路出了这么大的事,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黄海军对酒后驾车的行为追悔莫及。 黄海军家境一般,有2个孩子,基本靠他打工挣钱维持家庭开支,出事后,他家里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而受事故影响,其哥哥的驾校也受到了影响,学员都不愿意到该校学车了。 黄海军事件再次告诉广大驾驶人:拒绝酒驾,必须时刻坚持,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否则,麻烦就会找上你。(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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