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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 第B03版: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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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撬车门砸窗盗窃财物 |
警方提醒: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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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至10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5071次,其中有效报警1175次,经处警查实的警情741起,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 近日,发生停泊在路边的汽车被撬车门或砸车窗盗窃财物的案件略有增加。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正在组织力量开展防范、打击工作。6月4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玉林往博白方向2~3公里处,其停车在路边休息时被人盗走现金2万元。 经警方初步调查分析发现,汽车被撬车门或被砸车窗盗窃财物案件有四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在观察发现车内放置皮包、现金、手机、储物箱等有价值物品并靠近车前门,用事先准备的坚硬物品,快速发力击碎车窗玻璃,伸手进入车内打开车门实施盗窃;二是砸车窗玻璃盗窃财物案件多发生在路边人行道或居民小区住宅楼下无人看管地方,或是随意停放在娱乐场所、路边等的车辆;三是犯罪嫌疑人用“T”型工具破坏汽车后备箱锁芯后,打开后备箱作案;四是犯罪嫌疑人针对某些车型车辆锁芯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特点,采用“万能钥匙”、“T”型工具开锁,并把车玻璃压条撬开后用铁丝等工具把车门锁保险勾开,然后开车门盗窃。 警方提醒广大汽车驾驶员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在离开车辆时,即便是短暂离开,也要牢记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把车厢(特别是后备箱)当成保险箱,切莫抱侥幸心理而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要尽量选择专门的停车场停放车辆,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安装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嫌疑人一看到车上有报警器在闪烁,往往会避而远之;如遇到可疑情况,要迅速灵活应对,以确保自身安全为上;一旦遭遇不法侵害,要及时向警方报警求助。(玉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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