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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4 第C04版: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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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电动自行车市场,怎一个乱字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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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量的增多,电动自行车日渐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角”。(本报记者 陈伟平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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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美林街电动自行车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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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鲜有“合标车” 记者近日在美林商业街电动自行车市场发现,市场里摆卖的均为“超标车”,鲜有“合标车”。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来到市场,发现各种品牌和样式的电动车琳琅满目。“买电动车吗?我们这的车性能很好。”记者刚走进一家品牌电动车铺前,促销员马上开始推销,“这个品牌的车子每一款都符合国家规定。”记者发现,在这家商店出售的电动车里,有一些车辆的尺寸已明显超标,看起来更像摩托车。促销员告诉记者,只要把限速片去掉,速度可达35公里/小时,甚至更高。通过了解记者得知,电动车不仅速度可以超标,外观也可以进行改装。 限速?你要多快速度都有! 在美林街电动自行车市场,记者问了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有限速要求吗?他们表示,限速要求是有的,但是你想要多快的速度,就会有相应的车子给你,有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达到60公里,电池容量也很大。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电动自行车综合安全性能差、制动性能差。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以下3项标准:整车重量不高于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30分钟脚踏行驶能力不能超过7公里。 “时速20公里,骑的比自行车都慢了。”有多年“电动驾龄”的刘女士说,买电动自行车就是图个省力、快捷,但是骑电动自行车这么多年,她并不知道电动自行车有限速20公里的要求。“这个速度就不会有人选择电动自行车了,而更会通过自己的需要选择摩托车或者自行车。” 看来,电动自行车有限速,但是,限不了,这是消费者的偏好决定的。据了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而这些事故多与电动自行车超速、闯红灯、违法带人等有关。“正是因为市场需求存在,所以厂商不会按照标准来制造电动车。”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的电动自行车很少是在规定时速内,有的甚至超过不止一倍,但是出于成本考虑,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无法达到满意的刹车效果,也易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品牌?名牌、外销车型什么都有! 李先生买了辆某牌子的电动自行车,一次偶然,他发现电动自行车的商标可以轻松地撕下来,可一撕,发现原来还贴有商标,他感到非常郁闷,就去找经销商,可经销商轻描淡写地说,没有事的,这个牌那个牌都一样,最要紧是车子没有问题就行了。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玉林现在的电动自行车,除了一些品牌,其余均是在玉林组装的。消费者想要什么品牌,组装上去,再贴上牌子,品牌车就出来了,品牌商标应有尽有。这些车看上去都差不多,能开,消费者喜欢也就无所谓了。 一位业内人士还说,现在在玉林周边,大多有加工场,包括油漆、一些零件制造,在玉林都能做。一些人就是敢想敢干!想当初,江浙一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在玉林销售电动车要从江浙那边组装完成后再运送过来,费用很高,于是,玉林经销商就说服厂家不用整车发货到玉林,而改成将零部件发到玉林,再由玉林组装,这样,运费等都降了下来。尝到甜头的厂家最终都变成了只发零部件,不发整车了。有了部件,一些人就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能自己生产的,就自己生产,实在不行,就由厂家发货过来,或者是自己到江浙一带进货,然后组装,贴牌。一些人士感慨,消费者何必选牌子呢?能用就行了,车子都是这车子,牌子都是贴上去的。“我们是中国著名品牌,质量你大可放心!”经销商为了销售车子,费尽了口舌,讲得天花乱坠,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被忽悠。记者曾经在电动自行车市场听到过经销商介绍说,其牌子的电动自行车是外销车型,是返销车。 记者近日走访电动车市场,发现铺天盖地的电动车荣誉宣传席卷而来,看得人眼花缭乱。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名优产品、中国著名畅销品牌等带“国字号”荣誉,听上去很强大很权威,但专家指出这都是“山寨”荣誉,目前只有“中国驰名商标”与各省份的著名商标如“某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才是经过国家指定认证机构认证的权威荣誉。 被盗电动自行车回流到市场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乱象频生,以致滋生一些违法犯罪现象。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一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难管理的特点,盗窃电动自行车销赃牟利。据玉州区警方5月22日通报,当地警方摧毁一个特大的盗窃、改装、销赃电动自行车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名,缴获电动自行车近百辆,电动自行车的配件、假商标、假合格证等物,端掉改装电动自行车窝点3个。 警方介绍,今年以来,玉林市玉州辖区盗窃电动车案件一直在高位徘徊,玉州警方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了对此类案件的侦查。经侦查,警方发现了一个集盗窃、改装、销赃电动车一条龙犯罪的团伙。由于该团伙人员众多、构成复杂,活动情况也极不规律,警方侦查了一个多月才将他们一网打尽。 超标电动自行车危害知多少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因轻便快捷、使用成本低日渐受到人们的青睐。虽然电动自行车被人们视为理想的代步工具,但由于其自身设计问题,加之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交通事故“主角”。 “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路口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实在太多。”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7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据了解,对各种“超标”电动车,我市目前的管理还是一片空白。“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无法可依”。如果按照一般自行车管理,则市民无需办证、学习,领取驾驶执照之类,这确实对广大市民非常方便。如果按照机动车管理,这就意味着,这些“超标”车驾驶人应当经过学习,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可上路。目前我市情况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广泛,且多用于市民代步、或接送孩子等,让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几乎无从谈起。 “每次看到老人开这种车接送孩子,我们就感到特别揪心。万一发生事故,受伤的就是最弱的群体。”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超标”车稳定性差、速度快,外加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忽视交通安全,造成了事故频发。 交警部门坦言,交警的权限仅限于车辆上路之后。因此,只有各相关部门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从生产、销售环节就开始进行严格的管理,杜绝“超标”车在市场销售,并因地制宜制定管理办法,电动车的种种乱象才能真正得以解决。 市场呼唤电动自行车业新标准 针对电动自行车市场乱象,管理部门感到监管难,“有力都不知道怎么出。”玉林市质量技术局相关人士说,无从监管,我们监管只能是合标的电动自行车,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我们没有标准,怎么去监管呢? 据了解,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四部委也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通知》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此同时,《通知》还认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并提出以此为标准,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提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求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四部委的通知虽然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给了一个说法,但是,老标准显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尽快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新标准,方便市民百姓,也能给监管部门在监管上找到监管的依据。 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士表示,现在玉林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的乱象,主要是标准实施的问题,过低的标准,使得监管的范围变窄了,按照标准,能监管的,该监管的几乎没有对象,而最需要监管的却没有标准而无从监管,我们也盼望新标准能早日出台,让我们用新标准去监管好电动自行车生产,才有可能把这个市场乱象扭转过来。 相关链接:多地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 针对电动自行车市场乱象,目前国内多地实施上牌管理。 柳州出台了《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的管理部门、上牌登记、通行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实行。此后柳州市上路的电动车将有“法”可依,必须进行柳州电动车上牌。 国内城市,如海口、武汉、九江、上海等也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 据武汉市报道,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宣布,《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1年6月11日起施行。6月20日起至9月30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登记上牌。今起购买的超标车将不能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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