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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第C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收了钱无货可发,却不肯退款

炮筒老板欠债成“大爷”

作者: 叶万松通讯员蓝志华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0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蓝志华)近日,兴业县公安局卖酒派出所民警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为炮筒生意引起的经济纠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月8日上午,卖酒派出所所长姚祥标带领民警在卖酒镇苍院村走访群众时,发现该村村民陈某天与湖南籍的周老板正在激烈争吵,便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湖南省浏阳市的周老板于2012年3月2日从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转账67000元到陈某天的账号,用于购买陈某天的炮筒,并要求转账后第二天由陈某天发货给周老板,但陈某天由于生产上出了差错,至今还没有现货发出,却又不愿意退还货款,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争执。
    了解情况后,卖酒派出所民警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近40分钟的调解,陈某天同意退还货款,但手上现金不足,只能先还20000元给周老板,欠下的47000元分期还清。民警表示:买卖不成仁义在,和气才能生财,这次的生意做不成,但是还有下次,大家不要为了钱财的事影响了日后的发展。在民警的调解下,周老板同意只要陈某天按时还款,就不再追究,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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