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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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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偷煤20吨 |
盗窃运输物资,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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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玉林讯日前,玉林铁路派出所民警经过努力,抓获一名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初。目前,廖某初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廖某初,玉州区仁东镇人。据调查,廖某初在玉林火车站煤场帮人打工,每月收入1000多元,从2011年1月至12月,利用在煤场做装卸工的机会,在工作时先后40次进行盗窃煤块,每次盗窃400公斤至500公斤不等。其将盗窃的煤炭堆放在其外甥李某真的煤堆里,由外甥销赃。据统计,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廖某初盗窃煤块20吨。廖某初对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供认不讳,同时廖某初以前也盗窃过煤块,被行政拘留15天,廖某初盗窃的本性不改,而且盗窃物资的数量巨大,铁路公安机关决定再给予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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