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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第A02版:玉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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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地税:“四个关系”促征纳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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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绵讯为促进社会和谐,福绵地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促进了征纳和谐。 一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养殖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今年该局审核上报减免企业所得税共45.99万元、房产税1.2万元、土地使用税6万元,还批复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户,减免税款共1.4万元,既树立执法威信,又让纳税人理解和支持地税执法工作;二是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依率征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诚信纳税的和谐征纳关系;三是效益与成本的关系。该局因地制宜做好简易纳税申报,认真搞好银税一体化扣税工作,降低了征纳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和办税效率;四是教育与惩治的关系。通过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税法遵从度,增强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维权观念。(张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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