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1-11-23 第B02版:社会新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都是闪婚惹的祸 |
法官提醒:婚前一定要对对方的人品、性格充分了解,切勿因冲动而匆匆步入婚姻殿堂 |
作者:
叶万松通讯员钟松毓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36 |
|
|
|
|
|
|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钟松毓)婚姻乃人生大事,宜慎重对待。但有些人,相识不久便一见倾心,马上谈婚论嫁,婚后才发现根本不了解对方,难以共同生活,只好以离婚收场。以下多起案例,发人警醒—— 2007年3月,李某和被告人陈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周后便结婚登记。婚后,李某才发现被告是个嗜酒如命的酒徒,而且还常常酒后殴打自己。2011年1月25日,不堪忍受家暴的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009年6月,伍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结婚不到一个月,刘某就外出打工,和伍某很少联系。2011年8月17日,伍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2006年8月,曾某在香港元朗探亲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罗某(香港),同年11月8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两地分居,曾某办理过3次探亲手续到香港与罗某共同生活,探亲时间最长是3个月。2008年以后,曾某和罗某之间再无联系。2009年,曾某发现罗某已经另和别人结婚。 …… 北流法院民一庭法官说,近年有大量的因婚前草率、相互缺乏了解,婚后难以共同生活的离婚纠纷。适龄青年在结婚时,一定要对对方的人品、性格等多加了解,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后悔莫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