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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10-27
2011-10-27 第B03版:理论实践 【字体】大 |默认 |

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2479
    环境执法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环境保护部门是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环境监察机构担负着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境监察工作职责,坚定信心,挺直腰杆,重拳出击,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要根据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的要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一是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对全市所有地表饮用水源周边进行全面检查。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口,清除垃圾堆放场和畜禽养殖场。同时,整治我市南流江、圭江、九洲江三流域内水系仍超标准排放废水的企业。要对上述流域的所有工业企业逐一排查并登记备案,对仍超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要停产整治。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的、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闭。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预防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落实责任。对重要污染源的监管,应责任到人。要进一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用科学手段实施监管。
    二、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
    □李锋
    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是环境监察机构执法的主要形式之一,是管理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要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要将开展排污费稽查作为实现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将排污费稽查贯穿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始终。环境监察支队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辖区排污费稽查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任务。
    三、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要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突发环境事件。凡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环境监察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同时,要按照环保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
    要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对有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也要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相互响应的应急预警系统,建立联动联防机制。要坚持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
    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不断提高防范能力。要结合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要积极组织应急演练与培训。要按照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积累应急处置经验,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维护老百姓环境权益,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环境信访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人民群众反映生存环境的呼声和愿望的渠道,是环境保护部门体察群众疾苦的方式,是环境保护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是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环境信访的数量越来越多。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都担负着受理环境信访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牢记党和政府的宗旨,扎扎实实地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上访群众是困难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他们来信来访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来求助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帮助维权。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都是代表所在地人民政府行使对环境的监督管理权力。为百姓排忧解难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宗旨,也是我们环境监察机构的宗旨。百姓投诉到环境监察机构,我们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不应该让他们失望。要增强群众观念,把百姓的要求作为我们环境监察工作的目标,将让百姓满意作为我们环境监察工作的标准。
    要紧密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开展环境信访工作。要通过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排查,了解和掌握可能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情况,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另一方面,环境违法行为一般都在百姓的视野之内,百姓是最好的“在线监测”,可以24小时监督违法排污行为。群众是我们另一双眼睛,是一支不在编的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同时,百姓的监督,使环境监察工作更有针对性。
    五、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是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开展好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为适应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必须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环境监察队伍。要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管事先管人,管住了人才能管好事。对环境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来说,管好队伍是首要责任。所以,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一定要以身作则,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要把环境监察队伍管出正气,管出积极向上的氛围,管出执法的能力。总之,就是要管出一支好队伍。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树立良好形象。环境监察人员担负着现场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沿和窗口。同时,环境监察工作范围大,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无论是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还是环境监察队伍的规模,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队伍的形象决定着环境保护系统的行业形象。所以,必须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的“六不准”,树立环境执法监察的良好形象。以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
    (作者系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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