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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10-01
2011-10-01 第A04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决议

(2011年9月30日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作者: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999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玉林市、县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人口增长较大,而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却相对滞后,制约了教育的均衡发展。目前学位缺口大,入学难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渴望和需求,今后5年,全市上下必须集中时间、集中财力、集中人力,加快推进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玉林城区新建10所以上标准化中小学校,新增小学学位1.5万个、初中学位1.2万个、普通高中学位6000个;各县(市、区)城区新建3~5所中小学校。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事业的发展,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作为今后5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和完成。市、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年度建设任务,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各项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职能明确,部门联动,定期考核,强化监督,奖惩挂钩”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2.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对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要建立和完善教育捐赠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企业、团体、社会、个人捐资助学,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城区中小学校建设。
    3.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我市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拟定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科学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安排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住建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好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解决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用地;税务、人社、编制、环保、消防等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倾力支持城区中小学校建设。
    4.加强人大和社会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听取政府关于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或组织人大代表对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要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为我市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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