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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第C04版:法制与道 【字体】大 |默认 |

民警QQ网聊规劝案犯自首

作者: 陈博通讯员曾武潘豫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88
    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曾武潘豫)9月19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网上在逃人员杜某经过警察的QQ动员,终于来到容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4年的畏罪潜逃生涯。
    2007年3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观光公路上,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载着另两个年青人追尾一辆中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车损坏,摩托车上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查,容县石头镇石头村古达队的杜某为摩托车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深圳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并请求其户籍所在地的石头派出所予以协查。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石头派出所民警走访了杜某的小叔,得到杜某的QQ号,便以一个普通人身份与其聊天,聊熟后便表明身份与其深入交流,向其详述了关于“清网行动”的政策与法律,告诉他投案自首可以得到从宽处理。杜某向民警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意愿。民警趁热打铁,又想方设法联系上杜某的父母,多次通过长途电话与他们真诚沟通,希望家人可以劝说杜某投案自首,争取重新做人。经过民警的多方努力,杜某终于回乡投案自首。
    目前,石头派出所已将杜某移交深圳市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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