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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7-19
2011-07-19 第A03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发改委:违法经营者必须限期限价销售囤积党参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之多

作者:记者江国成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76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一些中药材经营者蓄意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公开告诫,并责令违法经营者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发展改革委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
  同时,发展改革委对2011年1月以来存有党参的44户经营者予以告诫,责令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储存的8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09年下半年以来,党参价格一路上涨,从当年8月的每公斤9元左右上涨至2011年6月的每公斤90元左右,涨幅达10倍之多。党参价格的大幅上涨,除产量下降供求紧张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炒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发展改革委认为,这次检查发现的部分经营者的囤积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党参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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