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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第A02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借帮办证赴香港务工之名

女子骗工友钱财

作者:记者沈善东通讯员谢明光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27
    本报讯(记者沈善东通讯员谢明光)女子欧某谎称可帮忙办理去香港务工的证件,诈骗工友及朋友多人钱财,除此之外,该女子还有其它诈骗、盗窃行为,被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提起公诉。近日,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欧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罚金12000元。
    欧某原来在容县某宾馆做服务员。2010年1月至2月,欧某谎称可以帮忙办理到香港务工的证件,但需要交纳办证费、保险费等费用,连续骗取与其同在一个宾馆工作的工友及工友介绍来的朋友等共9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244元。骗了这些人的钱后,欧某并没有为他们办理去香港务工的证件,而是以各种理由拖延。除此之外,欧某还以其他方式、方法继续诈骗、盗窃他人财物。欧某在庭审中供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帮忙办理去香港务工的证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欧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欧某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罚;坦白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退赔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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