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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7-11
2011-07-11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三年来持续强奸亲女,幼女不堪忍受终报案——

禽兽父亲,作恶三年落法网

作者:本报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蓝志华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232
  7月4日,兴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联合小平山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及时行动、耐心取证、审讯有力,迅速破获了一起跨度三年的强奸幼女案。
 少女报案,称被父强奸  
  
 7月3日晚,神色凄惶的少女小敏(化名)走进了小平山派出所。小敏向民警报称:其三年来多次被亲生父亲周某强奸,报案当天周某又再次作恶,其不堪忍受唯有前来派出所报案。根据小敏的说法,其父亲周某这三年来一直利用让小敏帮忙干活做掩饰,将其带到自家的小型养鸡场内实施强奸。民警经分析认为,周某还不知道女儿已经报案的事实,应该没有防备,决定趁其在养鸡场内干活时展开突击行动。经过充分准备和周密部署,7月4日上午11时许,专案组成员在案发现场——小平山镇某村一养鸡舍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初步审讯。
    狡猾疑犯拒不认罪 民警耐心勘察铁证如山  刚开始,犯罪嫌疑人周某言辞闪烁,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为了尽快使案情水落石出,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专案组民警一边加强审讯,一边到案发现场继续调查取证。经过全面、细致的勘查,民警终于在现场提取到使用过的避孕套、纸巾等物品;同时深入走访村民,详细了解周某的品行为人。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周某终于承认自己强奸亲生女儿的犯罪事实,但是仍然隐瞒大量事实,不肯如实彻底交代。专案组民警坚持不放弃,继续加大审讯力度,周某最终陆续供认了其自2009年以来多次强奸女儿的犯罪事实。
 无辜幼女三年里求助无门  
 据调查,2009年正月,周某的妻子照例在过完年后离家到广东打工,家中留下周某和一子一女,女儿11岁刚上小学六年级,儿子更小一些。由于周某正值壮年,又长期与妻子分居两地,面对日渐成熟的女儿小敏他便起了歪念,将小敏带到自己的养鸡场将其奸污。当时,小敏不断挣扎哭闹,但是最终还是难逃魔爪。事后,面对伤心哭喊的女儿,周某不但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不但继续强奸小敏,而且小敏稍有不从就拳打脚踢,并出言威胁小敏不准声张此事。三年来,周某不顾伦理,不念亲情,持续恶行。小敏上了初中后,周某每个星期五下午都守在学校门口,一见到小敏的踪影便将其带回养鸡场施暴。随着小敏渐渐长大,周某的变态心理愈演愈烈,除了每个星期都要掌握小敏的行踪之外,平时只要发现小敏与同龄男生稍微有些亲密的举动,就会大发雷霆,动辄打骂女儿。期间,小敏数次向母亲及老师反映此事,但她们均认为这是由于小敏年幼无知,将父亲的亲密呵护夸张表述,并没有多加理会。
  直至2011年7月3日,在周某又一次施暴后,求助无门的小敏终于不堪忍受,走进了派出所的大门。
伦常惨案引人深思  周某身为人父,无视法律法纪,不顾伦理道德,强奸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女儿,恶行令人发指。周某落入法网,小敏也终于逃离魔爪,然而,阴影却可能伴随着她的一生。
  警方表示:在部分偏远山村及落后地区,由于犯案者及受害人缺乏法律常识,各类伦常惨案时有发生,给受害人造成刻骨铭心的伤害。希望女孩子们在遇到身体侵害时,要懂得求助、反抗,同时积极寻求外界帮助,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及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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