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6-29
2011-06-29 第B04版:法制与道德 【字体】大 |默认 |

“猜猜我是谁”

猜来十四年徒刑

作者:邝鑫森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94
    本报玉州讯“诈哥”五花八门,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杨某润、招某婵、胡某玲等“猜猜我是谁”诈骗团伙栽了,受到正义的判决。
    2009年6月,被告人杨某润与吴某国(另案处理)商量后,吴某国把以王某、詹某等19人名字在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的二十多套银行卡账户提供给被告人杨某润之后,吴某国把上述银行卡账号告知“猜猜我是谁”方式进行电话诈骗的实施人,由实施人以朋友或同学等名义骗被害人将钱汇入上述银行账户后,吴某国又通知被告人杨某润将款取出。
    被告人杨某润亲自指使招某婵、胡某玲从上述银行卡将款取出,并存入以被告人招某婵、胡某玲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从2009年7月6日至9月2日,被告人杨某润等3人共诈骗现金441950元。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润、招某婵、胡某玲提起公诉后,法院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杨某润、招某婵、胡某玲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年、十年;并处罚金。
    犯罪分子利用人们善良心理进行诈骗,最终受到了惩罚。朋友们提高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邝鑫森)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玉林日报社
电话:0775-2820239
Powered by:紫新报通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