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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 第B04版:特别报道 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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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也要避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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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李雯珊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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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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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没有到炎热的夏季,玉林的太阳已经很炙热了,因此防晒就成了很多人出门时候要做的工作。为了防晒,每个人都是想尽方法,但是,在防晒的过程中,一些误区的存在,影响了大家防晒的效果。 首先,防晒霜涂抹量不宜过多有些人在涂抹防晒霜的时候,误以为涂抹越多越厚效果就越好,就能躲过阳光的曝晒。而事实并非如此,防晒霜如果一次涂抹过多,不仅不会收到使用越多效果越好的结果,反而会使这些防晒霜阻塞了身体的毛孔和汗腺口,不利于汗液和皮脂腺的分泌,从而易诱发皮肤感染。所以,涂抹防晒霜的时候,每次涂抹,量不要太多,如果是用于全脸覆盖,一次需要使用大约1ml(约1角硬币)左右量的防晒产品就可以了,涂抹的方法以轻轻拍打让其吸收最好,最好是在出门前20分钟左右进行涂抹,使防晒霜有一定吸收的时间,以达到好的效果。 其次,防晒霜防晒系数并非越高越好有些市民在购买防晒霜的时候,只是一味追求在防晒系数上的高度,认为防晒系数越高防晒效果越好,选择系数高的就对自己的防晒越有帮助。其实,防晒产品也是一种化学制剂,防晒系数越高的产品,就意味着添加了越多的防晒剂,这样对自己肌肤的刺激也就会越大。选择防晒品,应特别关注的是它的防晒性能,即过滤、阻隔紫外线的能力,要注意防晒霜瓶子上标明的SPF和PA的系数。SPF1代表着可以对抗UVB15分钟,如果瓶子上标出SPF30,那么原则上这个可以对抗紫外线7小时左右;而PA数值则代表对抗UVA,一个+表示强,两个++表示较强,三个+++表示最强。在挑选的时候,就要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要求,选用不同防晒指数的用品。 最后,打伞、戴帽子并非万能有些人不喜欢在身上涂抹一些防晒霜,觉得这样皮肤会感到不舒服,太阳大的时候,他们撑一把伞或戴一顶帽子认为就可以了。 其实,现在我们一般使用的伞和在市场上出售的一些普通的雨伞,它们抵挡紫外线的功能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优质不透光的伞并且具有了抗紫外线功能的伞才会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即使这伞质量再好、再有效,但充其量也只能阻隔直射过来的紫外线,而对于来自于诸如地面的反射,玻璃幕墙及大型广告牌的射就可以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所以,平时就算打伞出门,最好是在面部及手臂涂上一层防晒霜,这样才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无处不在的地面和建筑物对阳光的反射对我们的肌肤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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