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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第A04版:文体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将取消金银铜牌

改设一二三等奖,按比赛成绩进入前八名后,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的方式确定获奖等次

作者:记者黄勇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361
    据新华社贵阳3月31日体育专电(记者黄勇)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取消金、银、铜牌,改为设立一、二、三等奖。这在全国民族运动会历史上是首次。
    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副司长刘国永31日在贵阳召开的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报了这一情况。其具体作法是,各竞赛项目取消金、银、铜牌,表演项目也不再设立金奖、银奖和铜奖,均改为设立一、二、三等奖。第一阶段比赛仍按原定规程执行,按比赛成绩进入前八名后,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的方式确定获奖等次。
  刘国永说,全国民族运动会的主要宗旨是促进民族团结,确定一个一等奖、扩大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面,既有利于淡化锦标,又能够体现适当的竞争性。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今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举行,共设立16个竞赛项目,约180个表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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