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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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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
交通事故调处“玉林经验”向全区推广 |
梁胜利讲话 金湘军致辞韩元利陪同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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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云)3月31日,由自治区综治委牵头,玉林市综治委承办,自治区公安厅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厅、保监局等部门在我市召开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我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和保险理赔“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综治委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梁胜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文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市长韩元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延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国超出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耀龙主持。 金湘军在会上致辞。他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会议在玉林市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金湘军简要介绍了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他说,一直以来,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把这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和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把综治维稳工作中创新形成的“一站式”模式复制、推广、应用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当中,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打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协会“五位一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调处理赔“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大的实效。 金湘军指出,当前我们正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广西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基地、特色农业基地,泛北部湾中小企业名城和创业宜居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力创建广西非公经济示范市、现代农业示范市和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市,推进“富民强市”新跨越。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地增强社会稳定意识。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各兄弟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努力开创玉林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为广西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梁胜利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玉林经验”。梁胜利说,玉林的成功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这一经验总结好了、推广好了,对广西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梁胜利指出,学习推广“玉林经验”,对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在全区深入推广“玉林经验”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渗透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努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加强对“玉林经验”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在今年6月底前要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调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和保险理赔“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取得圆满的工作成效。 会上,陈延国代表玉林市作了经验介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保监局领导分别介绍了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解的做法。 当天上午,在韩元利等市领导的陪同下,与会人员深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和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观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现场了解我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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