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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第C03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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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败现象亟待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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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腐败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其中引人关注的是,腐败堕落不再是少数有权有势部门的“头头”的“专利”,有少数“村官”虽然手中权力不大,可调配的资金不多,但也存在着严重的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在广大农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 对于“村官”腐败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因为其级别低、案值小而忽视了对这类案件的查处。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村官”腐败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新方法,要通过村务公开、检查、审计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从制度和源头上防范“村官”职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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