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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3-31
2011-03-31 第A02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交警严查“酒驾”

作者:见习记者沈善东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513
在岑兴高速路口,交警正对一名司机进行酒精测试。
    本报讯(见习记者沈善东)3月24日、29日,玉林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从20时至22时30分,交警部门在玉林城区广场东路邮政局门口段、福绵管理区福绵大道东段、岑兴高速公路玉林出口收费站等6个点,严查驾驶人员酒后驾驶行为。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共拘留醉酒驾驶人员13人。
    29日21时,在岑兴高速公路玉林出口收费站,记者看到,过往司机在交警的引导下,自觉接受酒精测试,测试过程快捷有序,每辆车从停车检查到测试结束,仅用一分多钟。
  “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我们主要采取‘望闻问测’的方式进行。”玉林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观察来往车辆行车轨迹、近距离接触驾驶者、对驾驶者进行询问以及进行酒精测试等,可以准确判断情况,从而达到快速处理的效果。
    据了解,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
暂扣驾驶证3个
月;对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一律
拘留15日,暂扣
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
酒驾驶机动车
的,一律吊销驾
驶证,2年内不
得重新申领驾
驶证,属营运驾
驶员的,5年内
不得驾驶营运
机动法律法
规规定有罚款
处罚的,一律从
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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