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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3-28
2011-03-28 第A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确立

4月1日为我市“纳税人权益保护日”

作者:黄龙江何文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467
  本报玉林讯 为加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提高全市纳税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使税收工作更直接地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日前,玉林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确立,从今年起,每年4月1日为我市“纳税人权益保护日”。
  结合今年4月份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将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日”的宣传和组织活动,举办首届玉林市维护纳税人权益论坛,在“纳税人学校”组织一次纳税人权益保护课,组织12个纳税服务队开展“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
的“税法三进”活动,结合“行风热线”节目邀请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和特邀监督员参与纳税人权益维护活动。
 
 “纳税人权益保护日”的确立,将更便捷地受理、反馈纳税人举报、投诉以及税务行政争议,并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助提供指引和服务,使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涉税权益得到更直接、更全面的维护。税务部门还建立了“纳税人权益保护日”工作规程、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等,努力做到维权全方位,服务零距离,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黄龙江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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