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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第B01版:玉林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

调处中心再添新成员

作者:市、区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905
    实现交警、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公司、物价定损评估中心、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七部门同址办公    本报玉林讯 为进一步营造“便民高效、透明公正”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环境,玉林市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再添新成员:物价定损评估中心和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两个协作联动机构目前正式进驻,实现交警、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公司、物价定损评估中心、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等七部门同址办公。
    据了解,物价定损评估中心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协作联动机构,由物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在各县(市、区)建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定损评估中心,配备相应人员和办公设施。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进行定损评估,以配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在定损评估结果确定后,监督、协助开展相应的财产损坏修复工作。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协作联动机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各县(市、区)成立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配置相应的人员和办公设施。主要职责是负责调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纠纷,监督医疗部门对交通事故伤员的治疗过程,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并督促医疗部门及时提供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死亡人员的证明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便于及时开展交通事故调处工作。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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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玉林市各地都建立完善了党委、政府主导,综治牵头,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物价、医疗、保险公司等部门资源,在各公安交管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内设受理大厅、业务处理室、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室、交通巡回法庭、检察监督室、保险理赔室等7个内设机构,并建立健全物价定损评估中心和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等两个协作联动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实行“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对事故纠纷的调解,当事人只要进入交管大队的事故处理办公区,就可以得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物价定损评估、医疗鉴定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如果经过三道调解环节还调解不成功的,则就地转交通法庭立案、审判,这些工作程序全部在交管大队办公区内完成,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缩短了时间,减少了费用,赢得了人民群众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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