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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5 第A03版:时事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营运司机酒后驾驶将被列入“黑名单”

作者:记者 熊红明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387
  新华社南宁2月14日专电(记者 熊红明)为加大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广西交警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抄告制度,营运驾驶人一旦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录入“黑名单”信息系统,并抄告驾驶人所属单位。
    广西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为加大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广西交警在全区实行抄告制度,营运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将被录入“黑名单”信息系统。交警部门将及时把违法记录抄告驾驶人所属单位,并建议客运企业将“没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作为招聘、续聘、考核职业驾驶人工作的重要指标。
  今年以来,广西各级交警开展了多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区以市为单位组建了14支异地交叉执法队伍,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行动。并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工作重心从城区延伸至乡镇、农村公路和城郊接合部。针对城区夜晚驾驶人饮酒现象突出的特点,整治期间的每天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城区主要交警警力都部署在餐饮、酒吧、娱乐场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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