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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1-02-11
2011-02-11 第B02版:社会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88岁老人逛街迷路,“生平第一次坐警车”;近24万元赔偿金,春节前夕经7次调解赔付完结……

交警帮助,他们得以安心地过年

作者:家属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279
  传统佳节,人们最盼望的事情是与家人开开心心过一个团圆年,但由于某种原因,一些群众遇到了特殊情况。这时,交警向他们伸出了援手,积极帮助他们化解困难,让他们开开心心过好团圆年。
    88岁老人逛街迷路,“生平第一次坐警车”
    2月1日,农历庚寅年十二月二十九。17时50分,正是交通高峰期,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玉林城区各个路口站点监控交通。这时,一个头戴黑色帽子、神情焦急的老大爷推着一辆自行车,在人民中路南江路口来回转了几次。民警龙警官和协管员小刘见状,上前询问得知,老人是玉州区名山街道绿杨社区人,名叫陈振禄,今年已经88岁了。为了迎接新春佳节,他特地到玉林市区逛街,不料,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发生了巨大变化,老人逛着逛着,就迷路了。天色渐晚,他仍然找不到回家的路,十分着急。
    由于时值春运期间,没特殊情况,民警是不能脱离岗位的。民警将情况向“110”指挥中心汇报,请“110”指挥中心安排巡逻组送老人家回家,但“110”指挥中心反馈消息说,巡逻组在执行其他任务,无法脱身。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指示民警安排两个人在岗点执勤,另两人负责将老人安全送回家。
  18时30分,载着陈振禄老人的警车安稳地停在名山街道绿杨社区其家门前。此时,老人的家里人正着急地四处去寻找他呢。看见老人坐警车回了家,大家都十分高兴,老人更是激动地对家里人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乘坐警车,感谢热心的交警同志。”
    近24万元赔偿金,春节前夕经7次调解赔付完结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家属)最担心的就是赔偿金不到位。在2011年春节前1天,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前后经过7次调解,最终感化了当事人,成功调结一起赔偿金额近24万元的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消除了受害者家属的后顾之忧。
  去年12月12日13时许,冯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玉林市区一环西路工业品市场路段时,与驾驶电动车的周某某发生碰撞,周某某不幸身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事故当事双方进入理赔协商阶段。然而,就赔偿金问题,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差点就要拳脚相向。负责调解的交警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讲政策、讲道理,从今年1月15日开始,前后召集双方组织调解7次,最终于1月31日中午12时,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当天下午4时40分,驾驶人一方把将近24万元赔偿金存进了受害者家属的账户。
    受害者家属表示,之前他们非常担心赔偿金得不到落实,而今在交警的努力下,赔偿金问题解决了,这是给不幸的家属最好的过年礼物了。
    到期驾驶证、行驶证在节前更换了
    驾驶证、行驶证是重要的证件,无证或者逾期则不能驾驶机动车。玉州区南江街道的李先生的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日子,巧合是2011年2月3日即大年初一;同样,玉柴集团的舒女士行驶证也是这天到期。可是,大年初一,交警部门不办理业务呀,怎么办?1月31日,他们把电话打到了交警大队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提前办理换证手续。
    2月2日下午5时,像李先生和舒女士一样,赶在节前办理驾驶证、行驶证审核业务的52名群众,都顺利地办结了相关手续,领到了新的证件。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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