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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第C02版:北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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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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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流讯 2010年,北流市积极稳妥地开展医改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要求,该市试点卫生院全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2010年2月28日起,该市22家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配送实行“三统一”,即自治区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试点单位100%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截至2010年12月23日,该市财政共下拨到各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补助款540万元。2010年3月至10月,该市22个卫生院药品销售金额总价值4044多万元,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606.62万元。 (邓庆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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