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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13-07-23
2013-07-23 第B02版:教育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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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
——容县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受好评
作者: □本报通讯员韦捷摄影报道 来源:玉林日报 字数:1038
▲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义务教育的温暖阳光。
▲《义务教育法》推进城乡一体化教育,温暖更多的农村孩子。
▲快乐的农村孩子。
▲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容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最近,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检查组,深入容县容州镇、杨村镇、六王镇、县底镇、浪水镇等5个乡镇共13所农村中小学,开展了对该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简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是否充足,基础设施是否完备,学校建设和规划是否合理,师资力量的配备是否充足,办学环境是否优良,教育是否达到了均衡发展,学校办学是否规范等方面的情况,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容县执行《义务教育法》是认真的、扎实的,贯彻落实情况较好。
容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50所(其中,村校217所,定点中学33所),在校生10.0294万人。近年来,该县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解决薄弱校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全程优质教育,并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县义务教育事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少年儿童上好学;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保证所有适龄少年儿童留得住;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学得好。
容县县委、县政府一直把突出民生导向和教育优先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容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推进,使容县义务教育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2年,容县各类奖、免、助学金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惠及57231人次,合计5973多万元;全面实行“双线四包”的工作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1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县合计补助37580人,金额2326.8万元,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自2006年以来,全县共撤并了89个小学教学点、15个初中教学点,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在资金和项目上实行倾斜政策,在全县建立10个区域性的教育集团,2011~2012年共投资9954万元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投资5769.92万元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实施现代化标准学校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此外,通过政府引导、民间助学的方式,积极开展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活动,帮助解决弱势群体入学难问题,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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